为了维持公共秩序、确保国家安全并保护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根据移民局和内政部授予的权力,以下类别的人员是:可能被驱逐出境:
无固定居住地的人员是指没有固定居住地或者生活资料的低收入人员。
智力障碍或精神疾病患者是指无法为自己提供足够照顾或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威胁的人。
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尤其是那些可能构成流行病学威胁的人。
那些被判犯有罪行的人,包括过失杀人或其他可判处监禁的严重罪行。
参与卖淫或拉皮条的人.
威胁国家安全的人- 特别是准备政变的参与者或嫌疑人。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那些可能扰乱社会治安或者造成道德冲突的人。
参与贩毒的人.
国际通缉名单上的人员.
被指控破坏家庭关系的人.
未经地方当局正式工作邀请或其他确认而抵达的外国公民以及难民。
无证件入境人员是指未持签证、居留许可或者证件过期入境或者停留的人员。